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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种植罂粟3万余株 龙泉五古稀老翁获刑数年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 日期: 2006/3/16 10:55:45
    浙江园林网3月16日消息:浙江龙泉的5名高龄老农禁不住利益的诱惑,在村子的空地上种植了3万余株罂粟,等到的却是法律的制裁。今天,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特大非法种植罂粟案并作出了一审判决。

    现年89岁的金老根是龙泉市白塔村农民,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从一个药商处听到有人高价收购罂粟的消息。在利益的驱使下,他费尽心思找来罂粟种子,并于2003年10月将罂粟种子提供给同村的林松荣、林石玄根、金金养、金根奶等4人(均已70多岁)。随后金老根在村子的4块空地上非法种植了罂粟2.7万余株。2003年底,林松荣等4人也先后将金老根提供的罂粟种子种植在本村的一些空地上。其中,林松荣种植了2472株,林石玄根种植了630株,金金养种植了792株,金根奶种植了754株。

    法院审理后认为,5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鉴于5被告人均有自首情节,法院遂判处被告人金老根有期徒刑八年,判处被告人林松荣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判处被告人林石玄根、金金养、金根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编辑:木麻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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